陰屍路1  
以下是寫在說明書上的Q&A
簡單來說 就是一些可能會有些爭議的細規則解說



Q:如果倖存者的位置上有一個活屍玩家會發生什麼事呢?
A:不會發生什麼事。只是活屍玩家不需要再移動去追倖存者而已。

Q:活屍玩家可以進入角落位置或營地嗎?
A:可以。

Q:我可以再翻開遭遇卡之前使用物資卡嗎?
A:不行。

Q:如果我的攻擊加成已經大於活屍的強度,那我還需要擲骰嗎?
A:只有在你使用的卡片是『Shotgun(獵槍)』時需要,因為你如果骰到數字1,那你戰鬥勝利後還是得執行獵槍的『Loud(聲響)』效果。

Q:我可以打出『Axe(斧頭)』來提高攻擊骰對『Walkers at the Door(門後的活屍)』這張遭遇卡的加成嗎?
A:不行。因為這樣也是使用一張卡。

Q:如果我打出兩張『Baseball Bat(棒球棒)』,但之後卻是用『Axe(斧頭)』取勝的,那我戰鬥結束後還能拿回球棒嗎?
A:不行。

Q:如果這場戰鬥我決定使用兩張『Crossbow(十字弓)』,但我的骰子是擲到6,那我還能拿回它們嗎?
A:可以。

Q:即使不是我的回合,我也可以為其他倖存者打出『(非致命傷)』嗎?但你又為何想用呢?
A:可以。你可以使用,因為卡片上就有提到可以為『任何倖存者』。但你為什麼要幫助別人?你也可以留著幫幫自己啊!如果在遊戲初期(在任一位玩家拿到兩張地點卡之前)就有人變成活屍玩家,那倖存者將難以取勝。若是在遊戲後期,如果你和另一位朋友已同是倖存者陣營,那為隊友使用可能是至關存活下來的事。

Q:如果我使用物資卡『Giddy Up!(駕!)』,那我必須多移動3格嗎?
A:是的,除非你經過的地方會有停止標誌讓你馬上停止移動。

Q:如果我已經在第一次的遭遇中使用『Handgun(手槍)』,那第2次的遭遇如果是『Walkers at the Door(門後的活屍)』時『Handgun(手槍)』的效果是否還有效?
A:有效。

Q:如果活屍玩家打出兩張『Frenzy(狂暴化)』,那我是否需打出兩張『Sack of Guns(一整袋槍)』來讓它們無效?
A:不用,一張『Sack of Guns(一整袋槍)』就能讓這回合所有遭遇的『Frenzy(狂暴化)』無效。

Q:如果倖存者擊敗因『Bitten!(咬傷!)』而出現的活屍,那活屍玩家會因此而死亡嗎?
A:不會,因為活屍玩家並沒有跟倖存者站在同一個位置。

Q:如果我要使用羅莉的能力把一位倖存者移動到角落位置,那他或她可以拒絕移動嗎?接下來的他或她的回合能馬上翻開遭遇卡嗎?
A:不能拒絕;他或她必須先離開該地方,然後再下一次自己回合折返回角落位置。

Q:如果我在角落位置的第2張遭遇卡是『Love Triangle(三角戀)』,然後我選擇移動角色,這樣還能拿到該地點卡嗎?
A:不行,因為你經過該遭遇後已經離該角落位置了。

Q:當翻到『Personality Conflict(個性衝突)』時身上已經沒有任何盟友卡,我還可以選擇失去一個盟友嗎?(也就是什麼都沒有失去= =)
A:可以。

Q:如果我使用『Shotgun(獵槍)』,然後因為攻擊骰擲出1而打輸了戰鬥,可是該遭遇卡說打輸後還要再翻開一張遭遇卡,這樣該如何是好?
A:你必須翻開兩張遭遇卡。然後這些都是獨立的事件,而你必須一次解決。
(在下推論,因該先對各遭遇卡拿出要使用的物資卡,然後攻擊骰只擲1次)

Q:我可以對活屍卡使用『Frenzy(狂暴化)』嗎?
A:不行,它只能對遭遇卡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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